落实四中全会 参与国家治理
壶化集团规范员工行为三十“不”
近日,壶化集团开展了“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、参与国家治理、提升员工素质”活动,从规范员工行为着手,发挥民营企业社会担当,为长治“创城”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做贡献。
壶化集团是我省民爆行业龙头企业,我市骨干民营企业,现有8个子公司、员工2000余名。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长治创建“全国文明城市”之际,壶化集团发挥民企机制体制优势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率先在全市提出了“员工文明行为三十‘不’”,主要内容结合了市委市政府下发的《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》和当下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,包括不吸毒、不传销、不赌博、不插队、不霸座、不传谣、不酒驾、不超速、不闹访、不浪费、不攀比、不迷信、不扰邻、不酗酒、不闯红灯、不高空抛物、不低俗上网、不刷屏拉票、不大操大办、不乱扔乱吐、不乱停乱放、不乱穿马路、不乱开远光灯、不恶意鸣笛、不借贷失信、不言行粗俗、不高声喧哗、不占公共空间、不损坏公共设施、不在公共场所抽烟。文明新约出台后,集团各下属企业员工纷纷组织学习讨论,以实际行动传递社会正能量,引领社会新风尚。